臻镭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对臻镭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3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88 元,募集资 金 168,994.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5,363.18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631.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