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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镭科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88270臻镭科技(688270)2024-03-29 20:38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 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公司和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