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新能:《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