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