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公开等事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 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前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