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