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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688299长阳科技(688299)2023-12-28 20:08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宁波长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 罢免。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