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履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但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