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管理 - 证券法务部制订信息披露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需自我评估并披露年度实施情况[3] - 监事会监督制度实施,形成年度评价报告并在年报监事会公告部分披露[4]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 信息披露内容与要求 - 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事项,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6] - 出现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情形,及时披露重大事项[9] - 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11]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 可自愿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有助于决策的信息,应审慎客观[12] - 公告文稿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不一致以中文为准[12] 定期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第3、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6]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或扭亏为盈,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22]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指标差异达10%,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4] 未披露报告处理 -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季报,股票于报告披露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停牌1天;未披露年报或半年报,股票于期限届满日起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公告[19] - 财务会计报告被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改正,股票停牌至披露改正后报告当日复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公告[20]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重大日常交易披露 - 重大日常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1] - 重大日常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31] - 重大日常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31] 其他需披露事项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相关信息[38] - 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3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47]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数量及比例[4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披露[50]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43] - 股票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相关事项并披露结果[44] - 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及使用情况[50]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核 - 董事等召开会议确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并制订编制计划[53] - 高级管理人员组织起草定期报告草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送董事审阅[53] - 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53]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53] 报告报送与公告 - 定期报告需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长签发并加盖公章后报交易所审核公告[54] - 涉及董监高决议等的临时报告编制后需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发,再报交易所审核公告[54]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等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5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58]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更换原因[62] - 董事会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5] - 有关部门审查内部大型重要会议等内容,对未披露公开信息限定传达范围并要求保密[65] - 未履行保密审查程序或审查不认真致泄密,处分责任人[65]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7]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67] - 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67]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6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0]
欧科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