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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688328深科达(688328)2023-12-08 17:5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并负责提出提名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