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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688328深科达(688328)2023-12-08 17: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 机构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