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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昌生物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88331荣昌生物(688331)2023-12-28 20:0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