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郝先经、马兰、陈云金三人 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 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 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满足相关法律法 规,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 有独立董事 3人,分别为郝先经、马兰、陈云金。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 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7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