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