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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688334西高院(688334)2023-08-29 17:08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成立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组长为 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 对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关联方金融业 务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 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 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 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 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 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 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西电财司及时提供相 关信息,关注西电财司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 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 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 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 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关联方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