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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88337普源精电(688337)2024-07-23 18:19

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 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对公司本次终止暨回购注销及作废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 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终止暨回购注销及作废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终止暨回购注销及作废有 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 程中,本所假设: 基于上述,本所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终止暨回购注销及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为实施本激励计划和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