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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688337普源精电(688337)2024-06-13 18:52

致: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 法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下简称"本次调 整")及向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