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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88348昱能科技(688348)2024-04-22 20: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独立董事会议要求 - 专门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2日提交[23] - 专门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23] 公司相关责任 - 不迟于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