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提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表决和任命。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如有 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