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授予 - 2021年7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8名激励对象授予669.022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12元/股[16][19] - 2021年12月30日,以12元/股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 激励计划调整 - 2021年7月20日公司调整激励计划,取消3名激励对象资格[16] -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1人调为108人,股票数量由675.699万股调为669.022万股[16] 限制性股票作废 - 2022年12月22日,作废278.8611万股限制性股票[23] - 2023年7月26日,作废134.2204万股限制性股票[23] - 2024年7月19日,作废126.8991万股限制性股票[25] - 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2.9160万股限制性股票[29] 业绩考核与归属情况 - 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2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本次作废67.5207万股[30]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本次作废46.4624万股[30] - 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归属股票由261.1405万股变为135.0414万股[30] - 预留授予部分未归属股票数量为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