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工大高科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蓉君、廖朝晖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