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信息 - 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15,158,439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0,324,263股[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00,344股,占比22.1169%[5][6]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97,018股,占比5.5265%[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30,497,362股同意,占比100%[8][9][10][14][15][17][1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0,356,281股同意,占比99.5374%;141,081股反对,占比0.4626%[10]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30,480,174股同意,占比99.9436%;17,188股反对,占比0.0564%[12] - 《增补刘晶莹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2907123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38%[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150,017股同意,占比100%[11] - 《增补刘晶莹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出席会议中小股东47238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110%[20] 决议合法性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