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00521-14 号 致: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谷亚韬律师、杨丽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吉 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