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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688380中微半导(688380)2024-09-27 16: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36.50万元[7]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16] - 公司由7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6666.00万股[14] 股权结构 - YANG YONG认购股份2880.00万股,持股比例43.20%[14] - 周彦认购股份2040.00万股,持股比例30.60%[14] - 罗勇、蒋智勇、周飞均认购股份360.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40%[14] - 顺为芯华、顺为致远均认购股份333.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00%[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36.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9] 交易与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3] - 达到六项标准之一的交易(除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七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42][43][49]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等[11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2]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8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1]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人,职工代表1人[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