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亦称"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