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根据贵所于2023年8月4日下发的《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19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微电""发行人"或"公司")会同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锦天城""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 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 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