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门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普门科技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普门 科技根据《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股票期权等相关事项,出具法律 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