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9 月 14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七)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