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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谷科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448磁谷科技(688448)2023-11-06 18:00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江苏世纪同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3年 11月 6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并于 2023年10月 26 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