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并经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公司独立 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有研粉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的自 查材料,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赵贺春、郭华、曲选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