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贵公 1 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 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 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贵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贵公司所有提供予本 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及 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 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