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职权 2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6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8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0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第七章 | 附 则 1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 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召开股 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