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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466金科环境(688466)2024-08-23 17:23

第一条 为了完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