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股票来源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股票来源调整及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股票来源调整 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晶升股份的委托,担任晶升股份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调整、股票来源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声 明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