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 号)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9.1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44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944.53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