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合理、有效 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 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宗旨,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对外投资应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根本利益,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控制投资风险,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称"子 公司")、分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1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