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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688513苑东生物(688513)2024-09-30 16: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董事会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上市规则》 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上市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不为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