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股票发行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净资产20%的A股[2]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对象不超35名[4][6]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均价80%[7] 资金用途与限制 - 募集资金用于主业项目及补流,比例合规[8] - 股票6或18个月内不得转让[7] 授权与审议 - 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股票发行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净资产20%的A股[2]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对象不超35名[4][6]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均价80%[7] 资金用途与限制 - 募集资金用于主业项目及补流,比例合规[8] - 股票6或18个月内不得转让[7] 授权与审议 - 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