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 券交易 所科 创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以 下 简 称 " 《 上 市 规 则 》") 及 苏 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 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 (一)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六)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