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 设立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