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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566吉贝尔(688566)2024-05-20 18:56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与确定的 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 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l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1) V N/ 刘同君 陈留平 明 75 2024 年 5 月 20 日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作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如下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