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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88566吉贝尔(688566)2024-08-29 19:54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致: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江苏吉贝尔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贝尔)委托,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江苏吉贝尔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 简称本次作废)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