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人民币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8%。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