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 增新相微为"合肥 AMOLED 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合肥调整为合肥、上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9,190.588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750.7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93.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