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新相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 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 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大华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利润 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在 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基础上,视公司的需要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上述财务报表涵盖期间的其他专项报告和专项 说明等相关文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