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相微:新相微关于董事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688593新相微(688593)2024-06-17 16:0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你的配 偶张惠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 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其中买入 24,700 股,买入金额 248,515 元,卖出 9,000 股,卖出金额 98,440 元。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关于董事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吴金星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