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
激励计划会议 - 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9] - 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2年1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12] - 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和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预留授予日[14] 授予情况 - 2022年1月26日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22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 - 2023年1月17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4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2.16元/股[14] 价格与数量调整 - 2023年3月15日将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15] - 2023年5月30日将授予价格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17] 股票作废 - 2024年3月18日因8人离职138,6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8] - 2023年度未达业绩考核条件,30%归属比例对应1,113,42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8] - 共作废1,252,020股限制性股票[18] 调整结果 - 作废后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为72人[18] - 作废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数量由3,850,000股调整为2,597,980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