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及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煜邦电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0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