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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625呈和科技(688625)2023-10-26 19:3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备合理性及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