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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627精智达(688627)2023-09-27 17:5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精智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审慎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本着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现就本次会议所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陈美沙: 2023 年 9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胡殿君: 2023 年 9 月 27 日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 ...